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人工智能(AI)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利用AI制作或传播具有可识别性的他人数字复制件。
相关规定适用于深度伪造(deepfake)、AI换脸及声音克隆。
文件还涉及与算法价格歧视和AI生成虚假信息相关的纠纷。
若服务提供者在收到关于他人权益受侵害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若被利用AI篡改面部以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诽谤(包括虚假性指控),将拥有依法维权的法律依据。
中国表示,该指导意见旨在协助法院在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处理AI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强调,其目标是在技术发展与确保安全之间实现平衡。
对于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指导意见在积累更多实践经验后仍保留了调整的可能性。
此举出台之际,中国正加大对AI的投资,同时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与美国的科技竞争背景下呼吁确保AI安全且可控。
📌 中国正通过从严监管Deepfake、声音克隆和虚假内容,为AI构建更清晰的法律框架。新指导意见不仅保护个人免受肖像权和名誉权侵犯,还扩大了平台对未及时处理违规内容时的问责制。这一政策反映了既促进AI发展、又加强风险治理和保护用户权益的战略。
总结
